8月14日,泰安市公安局、市城市管理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市场监管局四部门结合我市实际,联合发布《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》,其中要求,养犬人要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,定期检疫、登记。
根据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人员的介绍,我市在1998年曾经出台《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》,其中要求,科研单位、警卫部门养大型犬、烈性犬,需要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,个人申请饲养观赏犬,也需要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,该管理办法如今已经被废止。针对前段时间最新发布的《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》,必须要给犬只办理动物免疫证,养犬人无法出具动物免疫证的话,需要在规定时间(5日)内去为犬只办理动物免疫证。
在此,至诚物业提醒养犬业主朋友们,请您带着您的爱犬到泰城正规的宠物医院,接种了狂犬疫苗后,凭借疫苗本就可以免费领取动物免疫证了。